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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 时间 2024-02-03 作者 铸乐产品系列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充分的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在教育系统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夯实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基础,持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教育系统全方位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自治德治法治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性,推动校园安全防控管理体系重心下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和安全风险隐患化解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管理不缺位、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组长:范振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晓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直各学校书记、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书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法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东担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以及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等工作。各牵头责任科室要细化措施、量化任务,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各相关科室要主动对接、积极努力配合牵头科室,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亲力亲为,督促指导,确保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稚园及民办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和日常培训,确保平安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的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体制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工作效能。

  (二)坚持人民至上。把广大师生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师生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师生群众,充分发动全市教育系统参与平安创建,实现平安建设过程师生参与、成效师生评价、成果师生共享。

  (三)坚持基层导向。从最基层的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抓起,通过落小单元、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前移关口、力量下沉,不断夯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基础,提升学校幼稚园平安建设工作实效。

  (四)坚持建章立制。将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作为关键举措,努力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工作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平安校园创建常态化开展。

  (一)全面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3月6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行动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细化任务、强化措施。

  (二)认线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开展底数摸排工作,对辖区内学校幼稚园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总数做全面摸底,并填写《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各局直属单位、市直学校幼稚园填写《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底数摸排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分别于每年9月9日和次年3月9日前对登记表进行更新后报送市教育局。联系人:张惠,联系电线,电子邮箱:dtsjyjaqk@126.com。

  (三)建立工作机制(2023年3月9日至3月31日):对摸排登记的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设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四)实现常治长效(长时间坚持):在平安创建工作中,要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逐步提升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作为教学管理的基础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把政治关、教辅关、学术关,热情参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防教育领域发生涉及国家安全事件,严防师生、教职工散布不当言论,高度警惕非法宗教、的传教活动和宗教渗透等。(牵头科室:党办)

  (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加强对信访明显问题及可能引发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全面排查整治,及时协调化解涉及学校及师生信访矛盾纠纷。建立完整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做好内部信访人员教育帮扶稳控工作;健全重大决策事前信访评估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遏制非正常和件。(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优化义务教育保障。聚焦义务教育保障底线,全方面提升控辍保学水平,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基础教育环境。(牵头科室:基教科)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师德师风宣讲活动,建立师德师风考核长效机制,引导全体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争做“四有”好老师。(牵头科室:政教科)

  (五)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办学治校和人才教育培训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家校共育,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牵头科室:政教科)

  (六)加治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校园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协调法治副校长主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有力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牵头科室:法规科)

  (七)加强校园安全防控。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和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充分的发挥校园安全专属网格作用,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及时对标整改,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和学校安全协调机制专项组职责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创建“无黑无恶”校园。(牵头科室:安全科)

  (八)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校园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建立平战结合体制,定期开展校园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幼稚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牵头科室:安全科)

  (九)防范处置涉校涉生舆情。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信息热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牵头科室:信息化科)

  (十)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和法规,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及时依法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常态化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牵头科室:监管科)

  (一)组织领导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张贴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平安建设工作。

  (二)目标管理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对自身平安建设负全面责任,制定平安建设目标和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三)工作例会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应当结合各自实际,定期组织召开平安建设工作例会,及时分析安全稳定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四)排查处置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排查网络,针对涉及政治安全、校园安全、信访维稳、网络舆论情况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广泛排查,及时预警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考核奖励惩罚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奖励,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达到标准的授予当年“平安校园”称号。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约谈、督办,限期整改。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要报请上级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组织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平安建设摆上重要议程,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二)突出条块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校园专属网格化管理范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将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动力量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

  (三)严格奖惩问责。要积极组织并且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和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师生热情参加平安建设,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平安建设浓厚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并对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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