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乐鱼平台游戏app·乐鱼棋牌

182-0397-0789 182-0399-7789
首页 > 产品展示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 时间 2023-11-30 作者 产品展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7,840,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门干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基站天线、射频器件、微波天线等。公司通过收购和增资控股深圳光为进入光通信领域,目前,基站天线仍为公司的主流产品。公司为移动通信运营商、设备集成商提供通信天线、射频器件、光模块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已形成通信天线、射频器件、光模块等丰富的产品线,开发出系列基站天线、基站用双工器、合路器、塔顶放大器、系列微波天线、光传输模块等产品,可满足目前国内外2G、3G、4G、4.5G、pre5G、5G等多网络制式的多样化产品需求,在移动通信天线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领域业务,切入智能换电柜领域,智能换电柜在较大程度上为电动车高频使用人群,如美团、饿了么外卖派送、 快递派送等城市短途配送行业解决了续航问题,填补了电动车行业除充电以外可选择性方案的空缺,具有广阔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公司将利用自身的产品的优点同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不断开拓新的市场。

  ①基站天线(非手机终端天线)是用户用无线方式与基站设备连接的信息出(下行、发射)入(上行、接收)口,是载有各种信息的电磁波能量转换器。基站发射时,调制后的射频电流能量经基站天线转换为电磁波能量,并以一定的强度向预定区域(手机用户)辐射出去;用户个人信息经调制后的电磁波能量,由基站天线接收,有效地转换为射频电流能量,传输至主设备。基站天线性能的好坏,严重影响到移动通信的质量。基站天线主要使用在于移动通信网络无线G以及其他通信网络。基站天线主要客户定位于国内外通信系统运营商与设备供应商。

  ②射频器件种类较多,包括合路器、塔顶放大器、滤波器、双工器、耦合器、功分器、智能馈电单元、远程电调控制器件、GPS射频单元等功能,不同的产品具有不一样的功能。射频器件主要使用在于信息、通信、国防安全、航空航天、交通等领域,保证其通讯系统、数据网络的使用与稳定。射频器件主要客户定位于国内外通信系统的运营商与基站设备的集成商。

  ③微波天线大多数都用在点对点或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公司的微波天线GHz频率范围,能满足在复杂电磁环境中实现点对点传输,具有严格的辐射方向图和交叉极化鉴别度要求。普遍的应用于数字微波中继通信的干线网络及地面接力网络系统。微波天线普遍的应用于数字微波中继通信的干线网络及地面接力网络系统。微波天线主要客户定位于国内外通信系统运营商与设备供应商。

  ④光模块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城域网、局域网、存储网络、云计算数据中心、光纤通道、光纤到户和无线网络等领域。光模块主要客户定位于国内外先进的电信设备商、运营商、数通设备商和数据中心客户。截至目前,公司成功研发出了包括 10G SFP+、10G XFP、16G SFP+、25G SFP28、40G QSFP+、50G SFP28、100G QSFP28、100G CFP2、400G QSFP-DD等系列在内的多个光模块产品类型,在光模块领域拥有5项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先后承担了“重20170220 面向工业互联网和军用光传输链路的工业级和军工级高速光模块关键研发技术”等多个技术攻关项目,获得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面向5G和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高速光模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项荣誉。基于未来光模块技术趋于小型化、低成本、低功耗、远距离、高带宽的背景,公司丰富的产品研制经验及研发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⑤智能换电柜主要面向城市短途配送行业。2020年,公司中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的三轮/两轮电动车智能换电柜产品集约化电商采购项目,这标志着公司在在智能换电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目前,智能换电柜项目慢慢的变成了公司业务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促进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起到积极影响。公司在未来将积极维护并拓进客户关系,在新能源产品上丰富产品结构,努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将所需的原材料或配件向供应商统一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历史生产数据及已确定销售订单、物料即时库存、安全库存、半成品、产成品库存、预计入库量、预计可分配量等要素制定物料需求计划,然后根据质量、价格等多种条件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选择采购厂商。在采购环节,公司采用信息化管理,使用SAP软件系统统计管理从采购物料申请、订单维护、报价、收货、检验、付款等系列程序。公司采购的具体程序包括:供应商筛选——供应商认证——供应商商务评估——合格供应商管理——日常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在采购时,公司一般对同一种原材料或配件选择3-4家供应商供货,每年年末均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交期、价格的综合检测和评判,进而选定合格供应商并制定相应的采购优化计划,以提升第二年的采购质量。

  “以销定产”主要按照每个客户采购订单制作要货单送交市场部,市场部根据要货单标明的品种、规模、数量、交货期等情况向供应链管理部PMC下达生产订单,生产部根据相关生产订单确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与供应链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仓库保持沟通,衔接原料采购、产品质检、产品入库的相关工作。

  “备货生产”主要对于部分常规通用产品,如常用型号的基站天线及射频器件等,公司通常保有少数的备库,以适应客户小批量或者更新维护所需,提高对客户的反应速度。同时,备库生产能调整生产的经济批量,以此来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备库生产主要由生产部根据以往的经验及临时生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与供应链管理部、销售部门保持沟通,衔接原料采购并根据销售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备库安排。

  “委托加工”主要是对于表面处理(电镀、氧化、喷粉等)、机加工(钻孔、去毛刺、切削加工等)、模具加工等工艺则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可以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交货速度,同时公司委托加工业务涉及较多工序,相关工序所需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若均由公司自身投资,在设备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不具有经济效益。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的通信运营商及通信设施集成商。由于公司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较高,因此公司重视营业销售队伍的技术能力培养和新产品、新方案的培训,提高营业销售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以赢得市场。同时,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快速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使产品进一步贴近不一样的客户的特定需求,与客户形成更加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 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用直销的模式进行产品营销售卖。企业主要通过参加各大通信运营商及设备集成商的集中采购招投标获得销售订单。对于国外市场,企业主要采用直销与经销商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

  2020年全球5G投资加快,据GSA(全球移动设备供应商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的140家运营商推出了5G商用服务;全球61家运营商开展5G独立组网测试、试验或商用;5G终端种类和款数增多,2020年5G手机出货量超过2亿台,同比增长10倍以上。2020年以来,国家已经发布了一系列5G发展引导性政策。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发布了包括医疗、教育、电力、港口、制造、超高清、车路协同等垂直领域的七项5G创新应用提升工程。同时,工信部还明白准确地提出了有关5G加快网络部署、丰富应用场景、加大研发力度、构建安全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五方面18项措施。国家通过种种相关引导政策,加快5G网络和物联网建设,基于5G通信技术与垂直行业融合的物联网应用不断拓展,各种业务需求逐步发掘细化,市场需求量开始上涨强劲。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长为国内通信天线的骨干企业,在产品研制、生产规模以及品质管控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全产业链的共同努力下,中国5G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球顶级规模、用户发展最快、独立组网的5G网络慢慢的变成了“中国标签”。公司作为5G产业的重要组成力量,携手运营商,为经济社会转型需求和人们数字化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5G发展和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2020年)》,2020年5G直接带动经济总产出8109亿元,直接带动经济增加值1897亿元,间接带动总产出约2.1万亿元,间接带动经济增加值约7606亿元。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表示,2021年将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及应用,加快主要城市5G覆盖,推进共建共享,新建5G基站60万个以上。2021年规划新建5G基站超60万个,将同时聚焦10个重点行业,形成20大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并适时发布部分频段5G毫米波频率规划。

  在光通信领域,2020年3月,工信部颁布的《“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中指出,加快工业级5G芯片和模组、网关,以及工业多接入边缘计算等通信设施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5G技术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分布式控制管理系统等工业控制系统的融合创新,培育“5G+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2020年10月,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关于《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

  5G正进入融合创新的关键阶段。按照建设周期,上游射频、天线、PCB 等零部件,以及中游无线基站、光通信设施等主设备、系统集成与服务行业将率先受益。

  公司深耕通信行业二十余年,在基站天线、射频器件等领域很有雄厚的技术积累、研发水平及快速的交付能力,同时在光通信领域有着充足的技术储备与积累,随着国内未来5G应用的不断落地,公司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46.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5%;实现总利润9,034.87万元,同比增长10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00.33万元,同比增长181.60%。

  报告期内,由于海外疫情的持续发酵,公司海外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的海外销售额比去年有所降低,但公司从始至终保持开拓进取精神,加大成本管控,整合部门资源,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上的水准,节省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同时强化海外市场的客户开发,培育潜在客户关系,大力推广新型营销模式,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减少了营销成本,消减了海外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始终遵循“以客户为导向、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目标要求,尤其在疫情的影响下,公司更注重同客户的发展关系,以优质的合作稳固既有的良好信誉。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继续保持着稳定的增长。

  2020年,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20年国内新能源业务销售金额为9952.84万元,对比2019年的5093万增长95.42%。未来,公司将研判市场的发展状况,基于公司的产品结构,进行一定的调整优化,以稳固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千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切入核心网领域,与单位现在有通信业务实现对接,推动公司5G通信产业稳步发展。同时,千通科技在国内落地多个5G专网项目,未来随着5G行业应用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特别是垂直行业的应用推动,5G专网的地位不可或缺。公司切入该领域,可以有明显效果地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733项,国际专利17项,国内发明专利95项,519项实用新型专利,102项外观设计专利,20个软件著作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2020 年公司加大成本管控,整合部门资源,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上的水准,节省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使得当期管理费用较去年下降。

  2、2020 年由于疫情原因,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积极采用了更为合理的线上营销手段,获得了稳定的订单,销售费用有所下降。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9 年9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基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方式来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时桂清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龚书喜、朱辉煌、胡敏珊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76,258,516.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6,918,839.29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876,668,062.06元,扣除2020年按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向股东分配利润6,756,804.00元,提取盈余公积6,496,532.8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934,222,641.0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632,806,847.8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674,502,028.89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01,352,060.00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17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关于通宇通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2028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委托保本理财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保本理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有几率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逐步加强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决定聘任金圣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表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企业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关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轻松的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赞同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76,258,516.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6,918,839.29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876,668,062.06元,扣除2020年按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向股东分配利润6,756,804.00元,提取盈余公积6,496,532.8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934,222,641.0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632,806,847.8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674,502,028.89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01,352,060.00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兼顾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与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分配条件和分配比例都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折合美元共2,648.35万美元,外汇风险敞口较大,随着海外市场的销售占比持续不断的增加,预计2021年公司出口仍将持续增长,将新增外币应收账款。公司从事远期结售外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一般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年度总金额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特殊的比例的保证金用于质押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可规避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对未来外币回款造成的汇兑损失,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依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公允市价确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会引起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市价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市价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的过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公开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格外的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防止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等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做核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升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理财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企业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情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企业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打理财产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有关人员对打理财产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做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同意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详细情况如下: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83.1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30.41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一定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0.73万元。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坏账283.1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为本年注销对子公司Tongyu Communication,SIA对应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线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2020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22.69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01.77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122.69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曲宏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曲宏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金圣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圣涵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金圣涵,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圣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第5~10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6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3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1年5月13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上一篇:榴弹发射器:AGS-17式30mm主动榴弹发射器(1) 下一篇:【48812】ITMA ASIA+CITME2022展品预览丨常州庞大才智科技:用科技为客户发明中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