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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鼎精铸:公开转让说明书

浏览 时间 2024-01-05 作者 乐鱼平台app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Xi′an Qinding Precision Casting Co. , Ltd.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丰一东路 21号 [图片]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 转公司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作为投资决策的依 据。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开源证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2023年12月

  [图片] 公司的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 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别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股份制设立时间短,公司及管理层规范运作 意识的提高、对内控制度的理解、以及相关制度切实执行 及完善均需要一定过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也需要经过 一定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随着公司的发展,经营规模不 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以及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 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假如公司的治理机制不能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完善,提升管理水平,存在影 响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风险。

  公司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存在发生机械伤害、烫 伤、触电、火灾、职业病等可能性。如果公司发生重大安 全事故,可能引起诉讼、赔偿,甚至处罚或停业整顿等情 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其自有土地上存在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自建 房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总计约 1,725.96平方米,主要 作为仓库及辅助生产使用。未办理产权证书存在被主管机 关要求拆除并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如公司上述房屋建筑 物的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料,原材料价格 的波动会对主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虽然可以 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原 材料价格与产品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 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 动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2023年 1-5月、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对前五名 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81.62%、 86.25%、85.32%。若主要客户经营出现波动或降低从本公 司采购的份额,将对公司业务带来影响。本公司存在一定 的业务集中于主要客户的风险。

  2023年 1-5月、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前五大供 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02%、 50.31%、52.26%,公司来自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 购总额的比重相对高,公司存在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虽然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且与主要供应 商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受不可预见因 素影响,出现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供货或提高销售价格 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或生产成本,并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 1-5月、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分别为 3,622.54万元、3,105.03万元、1,822.04万 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76%、41.75%、 28.29%。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货款,若客户经 营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出现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的 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收回从而 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报告期内,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管理层在确认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采用迁徙率模型对国内 客户、国外客户组合期末应收款项未来损失可能性进行判 断,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即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平均迁徙率 和历史损失率,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确认最终的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收款情况, 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坏账计提政 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 较低。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未来公司的客户可能出现变 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可能发生不利变 化,可能导致客户回款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公司面临 应收款项发生坏账对公司经营带来影响的风险。

  2023年 1-5月、2022年度、2021年度,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呈上升趋势,存货净值分为 23,087,055.12元、25,687,216.07元和 18,632,346.57元。公 司部分存货库龄较长,产品不易腐蚀、变质和毁损,可保

  存期限较长,但若未来出现产品市场价格较动或存货 出现损毁以及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公司存货将 面临一定的贬值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 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意见 79 四、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等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 80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Yokogawa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将液态金属浇注到具有与零件形状、尺寸相适应的铸型 型腔中,待其冷却凝固,以获得毛坯或零件的工艺过程

  精密铸造指的是获得精准尺寸铸件工艺的总称,它的产品 精密、复杂、接近于零件最后形状,可不加工或很少加 工就直接使用,是一种近净形成形的先进工艺。相对于 传统砂型铸造工艺,精密铸造获得的铸件尺寸更加精

  准,表面光洁度更好。它包括:熔模铸造、陶瓷型铸 造、金属型铸造、压力铸造、消失模铸造。其中较为常 用的是熔模铸造,也称失蜡铸造

  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 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将金属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进行加热、保温、冷却处 理,通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组织结构,来控制其 性能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

  国际贸易术语,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 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 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以船舷线为分界线,卖方承 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 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指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卖方必须支付 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 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同时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 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国际贸易术语,指卖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的指定地 点将仍处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由买方, 已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 成交货

  精密铸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 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 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 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 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 让。”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 述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最近24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 罚未执行完毕

  最近24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公开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12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 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情形 尚未消除

  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 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 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的情形

  根据希格玛出具的希会审字(2023)3481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 5月 31日每股净资产为 4.44元/股,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898.02万元、1,348.89万元,公司挂牌同时进入基础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万元”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制股权的人,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六十八条规定:“控制股权的人,是指 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王昂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6,402,000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0.00%,能够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为王昂。

  1989年至 1994年,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 担任教师;1995年至 1997年,就职于西安秦道精铸工业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7年至 2009年 4月,就职于 西安鼎业工贸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9年 4月至 2021年 1月,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担任 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就职于西安鼎盟电 动元件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2021年 10月至 2023年 5月,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 制造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3年 5月至今,就职于西 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 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实际控制 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 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拥有挂牌公司控制权:(1)为挂牌公司持股 50.00%以上的 控制股权的人;(2)可以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00%;(3)通过实际支配挂牌公司 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挂牌公司股份表决 权是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 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王昂直接持有公司 60.00%的股份,王梦竹直接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二人为父女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同时,王梦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王昂担任公司董事,均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昂、 王梦竹父女。

  1989年至 1994年,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 担任教师;1995年至 1997年,就职于西安秦道精铸工业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7年至 2009年 4月,就职于 西安鼎业工贸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9年 4月至 2021年 1月,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总经 理;2020年 12月至今,就职于西安鼎盟电动元件工业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1年 10 月至 2023年 5月,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 担任监事;2023年 5月至今,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Flying Point Media Co., Ltd SEM担任 Analyst;2010年 3月至 2012年 1月, 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南加州大学 Global EMBA,担任市场部经理;2012年 3月至 2021年 1月, 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2021年 1月至 2023年 5月,就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 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 5月至今,就 职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 经理。

  根据王昂、王梦竹父女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事项之确认函》: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昂、王梦竹父女,基于双方的亲属关系,二人之间虽未签署过一致行 动协议,但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已形成并有效保持了重大事项决策的事先沟通机制及出 现意见分歧时的处理解决措施。双方同意,若经双方协调后仍无法就其在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

  上的表决意见达成一致,则以王昂的意见为准,即如双方对某一议案出现有拟投同意票,有拟 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在议案内容符合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的机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双方 均应按王昂的意见在相应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不得弃权。 双方在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均表决一致,在公司经营方针、经营战略决 策方面保持一致,在公司层面已形成了一致行动关系。 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得由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

  (1)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月 17日 公司股东王昂持有公司出资额 72.727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21年 1月 18日至今 公司股东王昂、英国上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王梦竹于 2021年 1月 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将王昂持有的公司出资额 14.9766%、将英国上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出资 额 25.0234%分别以 0元、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梦竹。同日,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同意上述转 让。2021年 1月 18日,公司在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王梦竹持有公 司出资额 40.00%,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且系实际控制人王昂之女,因此本次出资转让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昂、王梦竹。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对公司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1年 3月 28日,王军、刘莎莎签署了《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 资设立陕西光通,陕西光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万元,其中,王军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 36.00万元,刘莎莎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万元。 2001年 4月 17日,陕西康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陕康会验字(2001)025号的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 4月17日,陕西光通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2001年 4月 19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陕西光通核发了注册号为 0的《营 业执照》。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票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王军 36.00 36.00 60.00% 货币 2 刘莎莎 24.00 24.00 40.00% 货币 合计 60.00 60.00 100.00% -- 2023年 1月 31日,秦鼎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足公司股东出资的 议案》,同意因时间间隔久远,秦鼎有限现无法核实王军、刘莎莎两位股东当时货币出资的相关

  资金支付凭证,为进一步夯实秦鼎有限的注册资本,保护秦鼎有限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秦鼎 有限现股东王昂和王梦竹拟按照其持股票比例补足股东王军和刘莎莎于秦鼎有限设立时的货币出 资,具体由王昂向秦鼎有限支付 36.00万元,王梦竹向秦鼎有限支付 24.00万元,本次补足出资 的相关款项计入秦鼎有限的资本公积。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3年 5月 10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希会审字(2023)4204号 的《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秦鼎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39,797,918.90 元。2023年 5月 12日,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3】第 1252号的《资 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以 2023年 1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秦鼎有限净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 82,500,993.33元。 2023年 5月 19日,秦鼎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都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 39,797,918.90元 为基数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1,067.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67.00万 元,其余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2023年 5月 19日,秦鼎有限各股东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3年 5月 23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3年 5月 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希会验字 (2023)0014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元。 2023年 6月 1日,秦鼎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后,秦鼎精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票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昂 640.20 60.00% 净资产折股 2 王梦竹 426.80 40.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67.00 100.00% -- 3.股改净资产更正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8月 21日出 具了编号为希会其字(2023)0533号的《关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专项说明》,对 2023年 1月 31日净资产进行了更正。2023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溯调整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时净资产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3年 1月 31日的净资产以及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进行更 正,并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的主旨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对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截至股改基准日 2023年 1 月 31日的净资产做调整,因此而增加的净资产人民币 1,238,902.66元全部计入公司的资本公 积,整体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人民币 10,670,000.00元保持不变,股本总额不高于净资产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期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王昂 776.00 776.00 72.73% 货币 2 英国上星 267.00 267.00 25.02% 货币 3 夏文进 24.00 24.00 2.25% 货币 合计 1,067.00 1,067.00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两次股权转让,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动,在册股东由报告期期初的 3名减少至 2名。其中公司整体变更相关详细情况详见本节 “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公司成立情况”之“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2021年 1月,报告期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 1月 7日,英国上星与王梦竹签署了《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英国上星同意将其持有的秦鼎有限的 25.0234%股权以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梦 竹;王梦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英国上星持有的秦鼎精铸的 25.0234%股权。 同日,王昂与王梦竹签署了《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王昂同意将其 持有的秦鼎精铸的 14.9766%股权以人民币 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梦竹;王梦竹同意按此价格 受让王昂持有的秦鼎有限的 14.9766%股权。 同日,秦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变更前后的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赞同公司企 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同意英国上星将其持有秦鼎有限的25.0234%股 权转让给王梦竹;同意王昂将其持有的秦鼎有限的 14.9766%股权转让给王梦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秦鼎精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票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王昂 616.20 616.20 57.75% 货币 2 王梦竹 426.80 426.80 40.00% 货币 3 夏文进 24.00 24.00 2.25% 货币 合计 1,067.00 1,067.00 100.00% -- 2.2021年 9月,报告期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 9月 29日,夏文进与王昂签署了《西安秦鼎精铸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夏 文进同意将其持有的秦鼎精铸的 2.2493%股权以人民币 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昂;王昂同意

  按此价格受让夏文进持有的秦鼎有限的 2.2493%股权。 同日,秦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变更前后的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夏文进 将其持有秦鼎有限的 2.2493%股权转让给王昂。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秦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票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王昂 640.20 640.20 60.00% 货币 2 王梦竹 426.80 426.80 40.00% 货币 合计 1,067.00 1,067.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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